為了加強已實施的信用調查評價服務工作中相關資料檔案的管理,制訂本規程。
1、檔案分級管理規定
企業信用調查評價檔案實行兩級管理制,即北京總部管理和各區(市)代理機構管理。
2、歸檔資料
2.1北京總部歸檔資料包括:
①企業信用自評表;
②信用等級申報表;
③企業信用調查評價報告;
④企業上網公示資料表;
⑤總部及直屬代表處實施調查評價服務委托書;
⑥總部及直屬機構實施的企業信用調查評價工作用表及客戶調查記錄、社會調查記錄。
2.2各區(市)代理機構歸檔資料包括:
① 企業信用自評表;
② 信用等級申報表;
③ 企業信用調查評價報告;
④ 企業上網公示資料表;
⑤ 企業信用調查評價服務委托書;
⑥ 企業信用調查評價工作用表及客戶調查記錄、社會調查記錄
3、歸檔責任
3.1企業信用調查評價服務委托書由業務聯絡人員負責歸檔。
3.2企業信用自評表、信用等級申報表、調查評價報告及客戶調查、社會調查原始記錄由評審組長負責歸檔。
3.3企業上網公示資料表由網絡部網上作業人員負責歸檔。
3.4檔案管理人員應督促相關人員及時將資料歸檔,履行登記手續對歸檔資料的完整完好負責。
4、存檔期
4.1歸檔資料至少保存三年。
4.2三年存檔期內,發生爭議、客戶申訴、仲裁或訴訟等事項的,須至少保存至事項終結。
5、查閱、調閱、銷毀
5.1非經主管負責人批準,無論內部人員還是外部人員,不得查閱、調閱信用評價檔案。
5.2過期檔案須經本中心主要負責批準方可銷毀。